2020广州最新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文件有哪些变化?
2020广州最新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文件有哪些变化?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居住条件,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月21日印发新修订的《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旧有的办法同时废止。
变化如下:
1、个人(家庭)申请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为5年,合同期满,不予续租,必须退出。
2、单位整体租赁的,住房保障部门与单位签订的整体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仍需租赁的,最多可以续租1次,总租赁期最长不超过10年。
3、《办法》指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1人户原则上分配单间。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配租成套住房。申请合租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得高于30平方米。租赁合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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