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州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2020年度广州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2020年度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0年3月15日。
【适用范围】
2020年重点支持能够运用现代科技知识与手段、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信息等要素,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在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约2名服务业高端人才。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是在增城区已成立并运营3个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和组织。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应是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㈠近三年内累计技术交易额大的,由国家或省、市认定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条件平台等机构主要负责人。
㈡在孵项目或毕业项目符合增城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毕业后在增城落地项目多,为增城经济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㈢在增城区投资项目数量多、投资总金额大、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风险投资、天使基金、创业基金等机构负责人;或设立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金融产品,为人才创业、科技项目投产、产学研转化提供融资支持,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
㈣在人才引进、人力资源配置、急需紧缺人才猎取、高端人才服务等方面发挥核心作用,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各类人力资源机构和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㈤服务增城区实体经济企业数量多、服务效果良好的各类检验检测、共性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㈥在知识产权、技术交易服务、各类标准创制、人才协会等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㈦其他增城区所特需的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㈧申报组织单位是申报单位所在镇街、增城开发区经科信局。
【申报材料】
㈠《2020年度增城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书》。
㈡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在申报单位工作证明材料及职务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4.2019年度在增城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的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凭证)
5.申报单位近3个年度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申报人所获荣誉材料;
7.申报单位承担政府服务证明材料;
8.与申报书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
第一步:材料报送
申报人登录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engcheng.gov.cn下载并填报《2020年度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服务领军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审计报告需提供原件。申报需提供电子版:1、Word版:申报书;2、PDF版:包括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申报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按装订成册的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申报人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后,自行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证明材料等)装订成一本,胶装,编写页码和目录,一式二份。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受理地点(电子版一并报送,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必要时核对原件)。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第二步:形式审查
申报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提出需修正或补充的事项,直接通知申报人修改。
第三步:项目评审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确定入选名单。
第四步: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五步:审定及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上公开,由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与入选团队签订合同,并向入选团队颁发证书以及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相关待遇】
㈠人才经费资助。
给予1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主要用于人才津贴、安家补助和生活补贴,在评审通过后拨付。
㈡工作支持。
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所在机构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重点支持服务企业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受理地点】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科技发展科(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229室)。
联系人:李承远、李截妍
联系电话:020-32825521
E-mail:zckj82748271@163.com。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20-32829816
【有关说明】
㈠申报单位每年只能推荐1人申报。申报人已入选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的,不得再次申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亦不得再次申报。
㈡申报人可同时申报创新创业领军服务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团队项目,但不能同时入选。
㈢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工作,且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入选后需在申报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㈣申报单位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变更不得超出增城区范围,不得改变在增城区的纳税义务。
㈤申报人需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回资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㈥对入选者的有关管理考核规定见《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增科工商信规字〔2019〕1号)及《关于印发增城区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增科工信规字[2019]1号)》。
【附件下载】
小编提醒: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增城人才】可获取增城区人才补贴/入户申请入口、申请指南(时间/对象/材料/流程)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