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海珠区文艺、体育类名家巨匠评定申报指南

导语 2019年广州海珠区文艺、体育类名家巨匠评定申报需要什么条件?标准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2019年广州海珠区文艺、体育类名家巨匠评定申报指南

  【申报时间】

  《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名家巨匠)》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人才可申请相关奖励和福利保障:

  ⑴名家巨匠全年受理,5月14日-6月14日集中审批。

  ⑵名家巨匠工作室应在达到评定条件后1年内提出评定申请。

  【申报条件】

  文艺类

  ⑴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

  ⑵“广东特支计划”宣传思想文化领军人才。

  ⑶广东省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⑸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奖。

  ②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③长江韬奋奖。

  ④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文艺类图书、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等5个子项,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一),“文化部优秀专家”。

  ⑤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一等奖、二等奖第1名。

  ⑥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等3个子项的最高等级奖,须为个人获得且排名第一)。

  ⑦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⑧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

  ⑨“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

  ⑹ 入选国家相关人才支持计划并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相当层次人才。

  体育类

  略

  【入选标准】

  扶持的人才在海珠区创新创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㈠创业条件

  ⑴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以收到申请之日为准,下同)。

  ⑵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本人和至少1名团队核心成员在海珠区全职工作。

  ⑶本人作为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即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个人占股比例30%以上(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3亿元以上且不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20%;估值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15%)。

  ⑷企业符合海珠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⑸ 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可降低至30万元)。

  ⑹ 企业全职工作职工不少于5人,或企业在海珠区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可减少至3人或50平方米)。

  ⑺企业股权比例在政策扶持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增资扩股或员工持股导致股权变更的,本人所占股份不低于15%。

  ㈡长期创新条件

  ⑴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⑵产业领军人才与海珠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其余人才与海珠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在该单位全职工作。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⑶本文所称的全职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且每年通过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9个月以上。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用A4纸分别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海珠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⑴《海珠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⑵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海珠区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9个月以上证明,原件;

  ⑶所获最高荣誉或奖项的权威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核对;

  ⑷符合创业的产业领军人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单位公章);企业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股权证明材料;企业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名单;企业在海珠区办公用房合法建筑证明材料;

  ⑸符合长期创新的产业领军人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劳动合同,提交复印件,原件核对。

  【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访问登录广州海珠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下载打印《广州市海珠区支持创新人才实施细则产业领军人才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第二步: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第三步:人才评定部门形式审核通过后,组织第三方专家对政策兑现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出具评审结果并联合报批区人才工作小组审定。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后,发放《海珠人才证书》,并载明评定类别。

  【申报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申报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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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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