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申请常见问题汇总
导语 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可以续租吗?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可以申请多少套?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是一直免租吗?
一、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可以续租吗?
答:可以续租。免租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期满,如需继续租住的,由承租人与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可按照市场价承租。
二、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可以申请多少套?
答:每名持《海珠人才证书》的人才只限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三、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是一直免租吗?
答:不是,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符合创业条件、长期创新条件的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累计免租期最长3年。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符合短期创新条件的人才入住人才公寓,视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合理安排,累计免租期最长3年。产业精英取得免租名额的,免租期最长1年,与承租时间一致。
备注:
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符合创业条件、长期创新条件的人才是指:
创业条件
1. 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以收到申请之日为准,下同)。
2. 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创业团队,本人和至少1名团队核心成员在海珠区全职工作。
3. 本人作为主要创办人创办企业,即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且个人占股比例30%以上(若企业在上一轮融资中估值3亿元以上且不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20%;估值超过5亿元的,本人占股比例应不低于15%)。
4. 企业符合海珠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5. 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可降低至30万元)。
6. 企业全职工作职工不少于5人,或企业在海珠区办公用房合法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可减少至3人或50平方米)。
7. 企业股权比例在政策扶持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增资扩股或员工持股导致股权变更的,本人所占股份不低于15%。
长期创新条件
1. 年龄不超过65周岁(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 产业领军人才与海珠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其余人才与海珠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在该单位全职工作。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持《海珠人才证书(产业领军人才)》符合创业条件、短期创新条件的人才是指:
1. 属于海珠区重点发展领域及战略性新兴发展产业领域人才,能领衔用人单位核心攻关项目,解决核心技术或操作难题。
2. 与海珠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 每年在海珠区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境外人才每年应不少于3个月)。
四、广州海珠区有非免租人才公寓吗?
答:有。持《海珠人才证书》的人才未取得免租人才公寓的,应通过其就职的用人单位以整体租赁的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以市场价租赁人才公寓,该申请常年受理。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人才公寓提供者或其受托机构提供房源,组织其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房源由用人单位分配和管理,分配方案及相关资料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存。
五、广州海珠区终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的情形?
答:(一)承租人的人才资格被评定部门撤销;
(二)承租人与承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承租单位提出终止意见;
(三)承租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取得自有产权住房;
(四)承租单位注销或迁离海珠区;
(五)承租人违反人才公寓租赁合同有关约定条款;
注:在广州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以下情形:
⑴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含宅基地住房;
⑵已办理预购商品住宅预告登记的住房;
⑶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应继承份额的住房;
⑷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
六、广州海珠区免租人才公寓可以租赁转让吗?
答:入住房源时,由人才公寓提供者或其受托机构、承租人、用人单位签订三方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应载明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标准、租金收取方式、租赁期限、使用管理、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以及三方权利义务等,并明确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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