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海珠区积分入学志愿填报安排(时间+系统)

导语 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7日9:00时至6月10日15:00时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资料复审及公示: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申请人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条件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提交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复审结果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后,由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按照从高到低的积分顺序将名单移交海珠区教育局,由海珠区教育局根据2021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学位数量,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来穗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填报志愿:

  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7日9:00时至6月10日15:00时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为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随迁子女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须报满5个志愿学校并予以确认,5个志愿中最多填报3个公办学校志愿。未填满5个志愿、未确认或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的均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

  安排学位:

  根据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名单及志愿填报情况,海珠区教育局以“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为原则设定程序进行电脑派位。当申请人积分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体系及分值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若因志愿学校填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导致申请人随迁子女未被录取,在申请人同意服从统筹安排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为其随迁子女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若申请人不同意服从统筹学位安排的,其随迁子女将不被录取。

  学位确认:

  在电脑派位结束后,申请人须于2021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8:00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djf.lsj.gz.gov.cn/bjfpublic/login)查询并确认录取结果,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制入学学位。确认学位后,本区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

  获得民办学校积分制入学学位的申请人在完成录取确认后,须按录取学校的指引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点击录取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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