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职工可以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吗?

导语 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是否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所涉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问: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是否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所涉税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政策: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涉相关税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政策原文:2019最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全文 1月1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2019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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