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买公寓条件是什么(2018年12月最新整理)
导语 广州公寓购买条件是什么?个人可以购买公寓吗?法人单位购买公寓有什么要求?
【广州购买公寓条件】
(一)商服类(商业和办公,下同)房地产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不符合该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将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
从2018年12月20日起,“商服类物业”是指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330政策,下同)执行。
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2、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
3、330政策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广州公寓购买政策】
2018.12.19发布:2018广州住建委《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全文
2017.03.30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