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报销比例是多少?

导语 具体怎么救治?怎么帮扶?医保保险等制度如何发挥作用?

  今年2月,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中医药局5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多举措解决贫困群众的大病救治问题。

  具体专项救治报销如何规定?将为贫困患者节省多少钱?

  七八成以上能报销

  广东省卫生和计生委副主任刘冠贤介绍,该大病专项救治将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来说,就是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妥善精准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需求。

  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

  起付线下调不低于80%

  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

  起付线下调不低于70%

  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副处长张艳纯还举例进行说明:惠州陈某某患者,上消化道出血入院,总共医疗花费326608.06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264423.39元,通过大病精准救治,另外再报销了35209.8元,此外还有民政部门的救助,总共救助了11853.15元。而惠州今年又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对于一些以前不予报销的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再给予50%以上的救助。这就是说,如果这个病例发生在今年,总共花费了326608.06元的病人,经过大病专项救治方案等支持,个人只需要支付不超过1万块钱。

>>详细解读《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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