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增城区积分入学积分项目办理指南

导语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办理指南》全文如下: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办理指南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增府办规〔2018〕1 号)精神,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从2018年起,必须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其随迁子女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服务”→“个人服务”→“教育服务”→“积分入学”栏目,进入“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系统”报名。

  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申请人在积分入学系统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由各镇街来穗中心预审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连续满1年,如对预审有异议,可到相应镇街来穗中心进行核查。

  第二阶段是预审通过后申请人登录积分入学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由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打分,最终得出总分。

  关于持有有效居住证连续满1年的计算方法:

  1.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前办理或续期居住证的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即“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2.自2016年1月1日起办证和续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发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执行:即“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执行。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项目1:办理“文化程度”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文化程度”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对毕业证进行拍照(或扫描),大专或以上学历的还需同时对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要求对原件进行拍照,图片内容清晰。

  大专或以上学历鉴定证明材料获取途径:1.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验证后获得学历验证报告;2.通过学信网不能验证的,须提前自行到省学历验证中心对学历证书作前置审验。验证后获得纸质的学历验证报告,纸质验证报告需拍照(或扫描)后上传。

  四、核定单位:来穗人员居住地所属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五、办理流程:

  六、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见最后一页

  项目2-1:办理“就业备案服务年限”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就业服务年限”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已办理广州市就业登记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可带身份证到镇街劳动保障中心或网上打印个人历史就业记录(省属企业、中央和部队驻穗单位的申请人需到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查询、打印个人历史就业记录),对个人历史就业记录进行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

  四、核定单位:区就业服务中心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见下表

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项目2-2:办理“就业备案服务年限”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就业服务年限”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对《工商营业执照》进行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

  四、核定单位:区市场质量监管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020-82723543

  项目3: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缴纳社会保险”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

  (一)在广州市内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人登录“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无需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等相关资料),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查询申请人在广州市内参加社保的年限,并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申请人的项目分数。

  (二)参保单位驻地在广州市,并在广东省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人,完成第一步申请后,请提供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费明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镇街劳动保障中心进行积分。

  四、核定单位: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见下表:

增城区各镇街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4-1:办理“居住条件”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居住条件”项目①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在我区有合法自建或自购住房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申请人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上的地址,由区国土规划局人员根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录入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上的地址查询申请人的房产信息,并录入申请人的项目分数。未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人可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已在区国土规划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地址。

  四、核定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020-82629862

  项目4-2:办理“居住条件”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居住条件”项目②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在我区租房居住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进行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

  四、核定单位: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详见下方列表

  七、说明:来穗人员租赁房屋时要主动向屋主提出出租屋登记要求,并到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方能参与“居住条件”项目积分。

增城区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

  项目5:办理“居住证”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居住证”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人员根据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填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相关系统查询申请人办理居住证的年限(申请人无须到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打印居住证证明),并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申请人的项目分数。

  四、核定单位: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详见上方列表

  项目6:办理“户籍资料”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户籍资料”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由区公安分局根据入学人的身份证号码,在户籍系统查询入学人的户籍信息,并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管理系统”录入申请人的项目分数。

  四、核定单位:区公安分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020-82629971

  项目7:办理“计划生育”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计划生育”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

  (一)入学申请人可登陆广州市增城区卫生计生局网(http://rkjsj.zengcheng.gov.cn/ )“公告公示”一栏下载,或到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领取《广州市增城区来穗人员子女积分入学计划生育积分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二)入学申请人本人按照《审核表》中的填写要求填写一式二份,并将《审核表》和以下资料直接到现居住地镇街计生办进行审核积分。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入学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小孩未上户口,须同时提供小孩《出生证》)。

  2.入学申请人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居住证;离婚的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等;违反计生政策生育的,还应当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款发票、是否处理完结证明;遗失决定书和票据的提供处理证明(可以为传真件或图片打印件,证明要写明应征金额、已征金额、是否完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如计生办收到核查反馈与申请人的自报情况不一致的,视申请人违约。

  (四)镇街计生办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如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审核表》一份镇街计生办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

  (五)对积分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咨询各镇街计生办。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

增城区各镇街计生办地址和咨询电话

  项目8-1:办理“志愿服务”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志愿服务”加分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对《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进行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

  四、核定单位:团区委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020-82752107

  项目8-2:办理“义工服务”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义工服务”加分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对《增城区义务工作者服务经历认定申请表》进行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

  四、核定单位:区民政局义工协会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020-82629690

  项目8-3:办理“政府表彰”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政府表彰”加分项目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将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要求对原件进行拍照,图片内容清晰。

  四、核定单位: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五、办理流程:

  六、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如下:

增城区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单位地址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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