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越秀区幼儿园报名条件及资料

导语 2017年越秀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开始啦!具体的报名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一起来看看。

  (一)具有越秀区户籍并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需提供适龄幼儿的本区户籍和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子女需与父(母)同户同住,需提供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户口簿、幼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凡业主与户主为祖辈的,需为小孩父母在穗的唯一居住地(由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四)符合越秀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5

  (五)符合越秀区产业领军人才随迁子女条件的,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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