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伤残证件换发、补发攻略

导语 广州伤残证件丢了如何补发?广州伤残证件换发、补发需要什么材料?广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对象

  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公务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的广州市户籍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

  办理条件

  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所需材料

  1.换发证件的需持旧证。

  2.三遗失证件的需要带曾经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并经半年查找不到原证的证明。

  3.个人照片3张

  窗口办理流程

  1.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广东省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和伤残证及其军队或者地方相关的评残申报表或者换证表(复印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

  办事流程图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广州市民政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5:30

  地 址:西湖路99号

  联系电话:83333528

  交通指引:公园前地铁站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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