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来穗人员要在几天内办理居住登记?
导语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居住登记。
广州来穗人员如何办理居住登记?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来穗人员申办居住登记要带什么材料?
1.申请表(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明(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注明:
代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原件)。
注明:
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申报人相片。
申报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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