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导语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哦!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改善自己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办公室,联系人:敖靖楠
监督电话:020-82712288-688 传真:020-82753662
电子邮箱:309247387@qq.com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总机:020—82712222 82719999 转招办
招生办电话:020-82728111 82733019
传 真:020—82726321
电子邮箱:zhujiangedu@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zj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zj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3月8日由校务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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