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导语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小编在这里整理了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哦!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一级公寓每生每年1200元;二级公寓(Ⅰ)每生每年850元;二级公寓(Ⅱ)每生每年750元;二级公寓(Ⅲ)每生每年6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设置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门管理机构,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服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我校已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协议,按国家资助政策协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756-7253315
传真:0756-7253997
电子邮箱:zhcpt315@163.com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253066;0756-7253616
传真:0756-7253066
电子邮箱:zhcpt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 www.zhcpt.net
招生网址:http:// www.zhcpt.net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16年3月18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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