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导语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哦!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严格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每学年颁发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设有“新生优秀奖学金”,按报到当天统计,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总分为学校文、理科各前10名的广东省内普高新生,可获新生优秀奖学金。如出现总分同分,则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如仍有同分,则按同分人数均分奖金。
第三十一条 我校设有助学金,除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另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我校设有多项企业奖助学金。分别有“利泰集团汽车专业6S奖助学金”、“东方思维奖助学金”、“建华船务有限公司奖助学金”、 “张琛奖学金”、“国光班奖学金”、 “锐捷奖学金”、“中星奖学金”、“邦达物流奖学金”、“广州中南华星工程机械专业6S奖助学金” 、“天徕奖学金”、“八八路桥一班奖助学金”、“宝马爱心基金助学金”、“马瑞利企业奖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
招生监察办公室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 020-87025345 传真:020-87024651
电子邮箱:jsc@gdcp.cn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37236028
传真:020-37236028
电子邮箱:zsjyc@gdcp.cn
学校网址:http://www.gdcp.cn
招生网址:http://zs.gdcp.cn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于2016年3月16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通过,适用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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