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导语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16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516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60元/生·学年(其中2+2联合班1-2年级按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收取;3-4年级按合作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5760元/生·年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
(一)普通学生宿舍:500—60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二)二级学生公寓:750—850元/生·学年(含水电费);
(三)一级学生公寓:750—11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四)引资新建学生公寓(五山校区学生公寓):1300—16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五)引资新建学生公寓(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1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六章 激励与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已建立起强劲而完善的激励机制及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
(一)激励机制中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
(二)保障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赠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为学校官方招生办公平台,我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章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招生贴士: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1号楼1216室
邮政编码:510640
招生电话:020-87110737
招生咨询专线(6月-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电子邮箱:j2z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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