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颁布 改革主要内容一览
导语 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那么2016年广东高考改革主要内容有哪些?
广东高考改革方案今正式颁布 改革主要内容一览
据广东考试院最新消息,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改革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
统一实行“3+3”考试模式,外语可考两次
其中,广东将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积极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高职与本科招生相对分开
根据《实施意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指从统一高考中分离出来的实行单独招生的考试方式,目前主要包括:“3+技能证书”考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形式。
2017年广东将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科目,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2018年启动新的高考方案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改革。高职院分类考试方案由省教育厅制定,考生报考办法将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专项改革配套文件中予以明确。
中小学招生推进指标到校
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
14门学科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
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教。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高校录取探索借鉴“631”模式
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广东省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2012年,广东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631”录取模式在人才选拔、促进学生成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将继续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发挥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