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最新消息:公租房期限延至5年

导语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规定广州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提高到5年,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广州公租房最新消息:公租房期限延至5年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今后广州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期限将为5年,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续租,选择住房租赁补贴的期限也将由目前的3年变为5年。

>>>意见稿全文:《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目前广州市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设定为3年,《办法》将其提高到5年,租赁期满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续租。租金标准方面,《办法》规定基本与现行一致。不过,除了双特困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按优惠租金标准计租外,此次还首度提出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孤寡老人免交租金。

  广州市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公租房,孤儿年满18岁后也可独立申请。而《意见》则在上述基础上新增了“失去父母且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可以独立申请。”

  在申请人的收入条件上,《意见》提出按照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进行核算。而且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建委根据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根据《意见》,新建的公租房可以集中建设,也可以在普通商品住宅项目或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按需配建。配建的公租房原则上集中建设,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宅统一规划,同步建设、配套和交付,配建房源所在位置及户型应取得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接收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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