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导语 对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未来生活、养老等都是巨大的压力。比如婚后两人就要担负起双方父母相关四人的养老、孩子的成长教育等,简直就是“鸭梨山大”! 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奖励政策!
广州独生子女光荣证有什么用途?办理广州独生子女光荣证能享受到什么优待或者待遇?广州本地宝小编为你一一解答!2016年1月1日起,广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光荣证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以下优待:
1、在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前申请办理的,领证时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元的奖励金。
2、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
注: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按照国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新条例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计划生育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自奖励对象到龄的次月开始计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发放标准: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按每人每月1100元的标准发放;
2、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家庭,按每人每月780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自扶助对象到龄当月开始计发。
2、扶助对象到龄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以独生子女死亡或定残当月开始计发。
3、伤病残子女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