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最高奖30万元 奖励办法一览
导语 广东出台的《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最高奖30万元。
广东举报食品药品违法最高奖30万元 奖励办法一览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发布消息称,该局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奖励金额最高达到3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015年,广东共稽查立案28415宗,其中案值20万元以上的大案102件,同比增长132%。同时,联合警方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包括涉及内地多个省份和东南亚地区的慧润假冒医疗器械案、总涉案金额达10亿元的东莞凤岗特大假药案等。广东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郭宇华介绍,其中80%的案件线索在民众的投诉举报中获得。
广东食药监局称,当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民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同时,现行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方面未作出特别的规定,公众普遍反映奖励标准过低,客观上导致一些恶性、长期性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无人举报。制定该办法,有利于调动社会民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
郭宇华称,新《奖励办法》明确无证经营等13类违法行为属于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按其有效性、可靠性划分为三级,每起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2000元,最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相比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的奖励最低100元,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郭宇华表示,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即可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可以申请奖励,无需等到案件查处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