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仲裁申请指南
广州劳动仲裁申请可在线上办理,或通过线下窗口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材料、地点,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劳动人事争议的受案范围: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办理材料
(一)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对身份);
2、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3、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录音录像材料等)。
(二)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身份信息材料;
2、被申请人(劳动者)的身份信息材料;
3、仲裁申请书以及证据材料清单;
4、能初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材料、录像材料等)。
注:用人单位委托其工作人员办理申请仲裁事宜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和与用人单位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流程
(二)线下办理流程
1、接收审核申请材料
接收审核申请人申请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当场收件并出具收件回执,对需要补交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审查受理及组庭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送达申请书副本及应诉通知等材料给被申请人,并将仲裁庭组成情况及开庭时间和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申请延期开庭的,应在第一次开庭三日前书面提出请求。
3、接受答辩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或仲裁反申请的,须在答辩期内提出。被申请人应按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提交相关证据。
4、调解
仲裁调解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最便捷高效的方式,有利于当事人减少成本支出和节省时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也更有利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如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提出立案前调解申请,仲裁院可对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暂不予立案,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前的调解。
双方立案前达成调解协议的,申请人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对已达成的调解协议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出具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审理
庭审程序:申请与答辩、调查质证、辩论、调解或裁决。
6、结案
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期十五日,因出现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或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公告送达及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内。调解或裁决结案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或裁决书;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送达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送达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
办理地点
发生劳动或人事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仲裁:
1、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个人办事事项中的调解仲裁服务中进行申请(注意:请按案件管辖范围选择正确的受理机构)。
2、通过网上事项办理平台进行申请(注意:请按案件管辖范围选择正确的受理机构,申请链接: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3、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在“社保通”,“社保查询/办理”,“劳动就业”下的“劳动仲裁申请”中进行申请。
4、到案件管辖范围的劳动仲裁机构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服务机预申请。
5、到案件管辖范围的劳动仲裁机构服务大厅,通过微信扫二维码预申请。
6、到案件管辖范围的劳动仲裁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请。
办理机构地址:
(二)相关办事机构地址
1、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42号
2、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30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