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独生子女证用途介绍
导语 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育龄夫妻可以在本市女方(夫妻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可以向本市户籍一方)户籍所在地申领《光荣证》。
广州独生子女光荣证有什么用途?办理广州独生子女光荣证能享受到什么优待或者待遇?广州本地宝小编为你一一解答!
证件介绍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2016年1月1日起,广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温馨提示: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的还可以按照要求办理~
证件用途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补助费等奖励待遇;
2、享受增加的计划生育产假和护理假;
3、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就医、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4、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5、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政府给予照顾;
6、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父母享受的奖励待遇和救助。
证件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自奖励对象到龄的次月开始计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发放标准: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按每人每月1100元的标准发放;
2、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家庭,按每人每月780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自扶助对象到龄当月开始计发。
2、扶助对象到龄后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达到三级以上的,以独生子女死亡或定残当月开始计发。
3、伤病残子女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