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高考报名常见问题解答(含异地高考)
导语 2016广东高考报名的程序是怎么样的?2016广东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如何报考?
问: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高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考生,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所持有的证书,最多可选三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准备参加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问: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问: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可否报考普通高考?
答:否。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普通高考。在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资格审查,加大对报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不具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普通高考的现象发生,全力维护普通高考的正常秩序。
问:未办好身份证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未办好或未能提供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7-10日携带户口薄到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陆密码,并严格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系统不能自动校验考生信息,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核对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指纹信息等信息是否准确。
问: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才能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的考生,包括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单考单招考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文科类考生和理科类考生,以上类别考生凡选择文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选择理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可申请参加我省2016年1月9日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前到各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补办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考手续。
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有关问题问答
2016年我省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我省自2014年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后,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就读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近日,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对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为解答考生疑问,记者就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相关问题专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就学、升学的情况如何?
答: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在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升学工作,较好地解决了200多万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义务教育的问题。2012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确定了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条件,要求积极稳妥、分步有序解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决定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生考试,2016年起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近日,省政府就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问题进行研究,随后,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条件进行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确保我省随迁子女2016年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作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工作、生活的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在认真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对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名条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社会保险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二是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三是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的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四是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问:我省随迁子女2016年应如何报考?
答: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确认手续时,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由于随迁子女报名证明材料较多,各地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各地市招生办将根据当地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到所在地市招生办咨询办理流程,并按有关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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