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资助管理办法》全文
导语 《广州市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资助管理办法》于2015年2月11日起实施,那么2016年《广州市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资助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广州市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发挥留学人员的专长和对外联系的作用,建设人才强市,规范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资助资金的使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市政府令第7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来穗工作资助资金包括《工作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留学人员政府资助资金和第二十条规定的海外专利资助资金。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留学人员政府资助资金的预算编制、统筹安排和宏观管理,授权、指导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做好留学人员政府资助资金的申请受理和拨付审核等具体工作。
市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海外专利资助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预算编报及使用管理,授权、指导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受理海外专利资助的申请。
市财政部门负责上述资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留学人员政府资助资金主要包括安家补助费、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两部分。
(一)安家补助费是指按照《工作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在穗居住给予的资助资金。
(二)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是指按照《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留学人员短期来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给予的资助资金。
第五条 海外专利资助的申请按照广州市专利资助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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