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导语 汕头大学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汕头大学2016考研报考条件有哪些?汕头大学2016考研报名时间是什么?
录取
1. 我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6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广东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检查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议审查。
2.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学金、学费及其他
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8000元/生/学年,艺术硕士10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8000元/生/学年。
学制
以上所有专业学制3年。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另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
奖助学金(非医学专业)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600元(所有参评研究生)。
3.国家奖学金2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优秀新生奖励:凡毕业于“985”或“211”院校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校本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定向、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汕头大学)。
5.凡推免到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来自“985”院校的推免生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8000元/人。
6.其它:单项业绩奖励、“三助”岗位津贴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奖助学金(医学专业非定向就业类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基础学科600元/生/月、临床学科400元/生/月,特困生学业奖学金800元/生/月。
3.国家奖学金2万(约占研究生总数3%)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报考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申诉方式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65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mail:o_yzb@stu.edu.cn
报考咨询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联系人:曹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Email:o_yjshb@stu.edu.cn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部门:汕头大学监察审计处
监督与申诉电话: (0754)86502346
电子邮箱:o_jj@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