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全文
导语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最新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该版本目录自2015年8月15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广东省定价目录(2002年版)》。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4 |
重要交通
运输服务 |
地方铁路 |
省内地方国企全资、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传统旅客列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以及高铁动车组一、二等座票价率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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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地方国企全资、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等特殊货物运价率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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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运输 |
道路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标准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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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旅客票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按省规定的运价率及有关规定核定 | |||
国防战备、抢险救灾、紧急运输等政府指令性道路客货运价率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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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收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车辆站务费、旅客站务费等垄断性服务收费 | |||
车辆
通行 |
政府还贷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 |
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
经营性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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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渡口过渡收费标准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省管国道、省道公路渡口 |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市管所辖城区公路渡口,县管辖区内公路渡口 | ||||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路产损坏赔偿(补偿)标准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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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交通 |
公共汽(电)车票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市管所辖城区范围内的城市交通,县管辖区内的城市交通 | ||
出租汽车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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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渡票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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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票价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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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
服务 |
省内中央定价外的港口引航、拖轮等垄断服务收费,琼州海峡港口服务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琼州海峡港口服务费由广东、海南两省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 ||
车辆
停放 |
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机动车停放保管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住宅小区停车场除外。市管所辖城区范围内的停车场,县管辖区内的停车场。具体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 ||
管道
运输 |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含进口液化天然气气化服务价格)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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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保护 |
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交易服务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排污权交易试点期间,其交易基准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 |
碳排放权交易手续费 |
省价格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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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
市管所辖城区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县管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具体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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