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导语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小编在这里整理了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哦!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的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各专业;请男身高160厘米以下、女身高155厘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护理、助产专业;对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有肢体残疾的考生都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报读我校医学类、药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需色觉正常,色弱或色盲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12〕1696号、2012年惠价核字第6号文执行。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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