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导语 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小编在这里整理了广州商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哦!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旅游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68米以下、女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美术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本科美术类专业200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普通公寓10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空调公寓12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学费:28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5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1500元/生.学年(空调学生公寓,不含水电费)。住宿费根据学生到校实际入住学生公寓的标准多退少补,如学费、住宿费有变化,以广东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国家在我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的比例占学生10%,总金额达三百多万元;学院设立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别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金分别为:5000元、1000元、600元/500元。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办理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贷款等服务,贷款金额为8000元/生/年。学院设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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