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
导语 2015年广东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高考过后就要填报志愿了。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下面小编整理了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以供参考。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党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
2、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15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市、区)计划招收5200人。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区、市)招生计划数的110%。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3%。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相关专题推荐:2015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高考录取分数线、高考最新消息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