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全攻略
办理条件
1.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及维修方案。
2.维修方案应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向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不少于连续5日,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后再次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公示不少于连续5日。
(1)将维修方案及维修预算费用分摊方案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向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不少于连续5日,并拍摄照片。
(2)物业服务企业填写《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受益人分摊明细表》,征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3)将业主的签名情况及经业主签名同意的《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受益人分摊明细表》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向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不少于连续5日,并拍摄照片。
3.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提出维修资金的使用备案申请。
维修资金使用备案申请成功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工程施工完毕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再申请划拨维修资金。
所需材料
1 .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原件)
2 .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受益人分摊明细表 (原件)
3 . 工程报价协议 (原件)
4 . 三方报价、询价 (原件)
5 . 工程合同 (原件)
6 . 施工单位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7 . 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原件和复印件)
8 . 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和复印件)
9 . 工程招投标相关资料原件1份 (原件)
10 .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发函(有业主委员会须提供) (原件)
11 . 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服务企业复函(有业主委员会须提供) (原件)
12 . 维修计划通知公示(第一次公示原件1份 (原件)
13 . 维修计划通知公示(第一次公示)照片 (原件)
14 . 通过双2/3后签名公示(第二次公示)照片 (原件)
15 . 通过双2/3后签名公示(第二次公示)照片 原件1份 (原件)
16 . 施工现场,施工前、中、后照片 (原件)
17 . 委托书 (原件)
18 . 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 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2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3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 申请表
2 . 填写完毕并提交后,反回网络申请号
3 . 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4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5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
联系电话:020-8318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