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2014十大语文差错有哪些?(含详细解析)
导语 2014年度十大语文差错公布,其中有八个来自于媒体的日常报道。下面小编整理了2014十大语文差错和解析,以供参考。
六、明星“污点”事件报道中的常见用词错误:“拘留”误为“逮捕”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因涉毒事件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当时许多媒体报道时却说“房祖名被警方逮捕,成龙代为致歉”等等。
“拘留”和“逮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拘留”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房祖名当时属于刑事拘留。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现行犯或犯罪嫌疑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是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强制羁押审查的刑事措施。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在拘留期限内,公安机关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办理逮捕手续将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逮捕。”
房祖名经审查,北京检察机关在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其批准逮捕。可见,“逮捕”是在“拘留”之后发生的事。
七、经济新闻报道中的常见数字用法错误:阿拉伯数字和“几”连用
2014年下半年国际油价“跌跌不休”,媒体上说:“国际油价跌至每桶70几美元”,“油价跌至60几美元每桶”。
“70几”“60几”应写成“七十几”“六十几”。“几”是数词,表示二至九之间的不定的数目。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明确规定:含“几”的概数,应采用汉字数字。如:几千、二十几、一百几十、几十万分之一。
八、清明纪念活动报道中的常见知识错误:“碑文”误为“墓志铭”
清明时节,社会各界组织扫墓活动。在追忆逝者生前事迹时,常引用墓碑上的一些文字,媒体报道时常将之称为“墓志铭”。
其实,碑文和墓志铭是两回事。
墓志铭,一般分志和铭两部分。志,多用散文写成,记述死者的姓名、籍贯、生平等;铭,则用韵文写成,内容是对死者的赞扬、哀悼等。墓志铭刻在石上,埋在墓内。在墓地上不可能看到墓志铭。
碑文是刻在墓碑上的文字,内容为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以及子孙姓名等,有时也刻有死者的生平事迹。
九、影视作品中的常见繁体字使用错误:“松树”误为“鬆树”
在影视作品中,为了真实地反映历史,常有需要用繁体字的场合。多部影视作品中,“松树”误为“鬆树”。
如年内热播的《红高粱》电视剧中,便有“三徑寒鬆含露泣”的联语。
其实,“松”、“鬆”是两个不同的字。“松”即松树,本有其字。“鬆”本义是头发乱蓬蓬的样子,引申出与“紧”相对的意思,进一步表示酥脆、放开、解开等义。
简化字颁布实施后,“松”“鬆”合并为“松”,但“松树”不能因此写成“鬆树”。
十、文体新闻报道中的用典错误:“折桂”误为“折桂冠”
2014年8月31日,香港小姐总决赛落幕,邵珮诗获得冠军,许多媒体称之为“折桂冠”。这是杂糅了“折桂”与“桂冠”两个不同的典故。
古代把名列第一比喻成“桂林之一枝”,后世便用“折桂”指科举及第,现也指考试或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而“桂冠”是用月桂树叶编制的帽子,古希腊人常授予杰出的诗人或竞技的优胜者。后也可指某种光荣的称号或者竞赛中的冠军。
“桂冠”可以夺得、赢得,但不能说“折”。
这一错误也常见于体育比赛的报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