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全文
导语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下面小编整理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全文,以供参考。
本办法对申请人相关的时限要求,除有特别说明之外,均计算至申请之日;所称的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应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施行。
第十六条 从化、增城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政策。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序号 |
指标 |
指标内容及分值 |
说明 |
1 | 文化程度 | 本科(60分);大专或高职(40分);中技、中职或高中(20分) |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高中以下学历不计分 |
2 | 技术能力 | 中级职称(6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40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20分) | 只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
3 | 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 |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20分) | 以广州市积分职业资格及职业工种目录为准 |
4 | 社会服务 | 近5年内,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或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 | 各项1年内积分不超过2分,单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5 | 纳税 | 申请当年的上三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净入库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或以上(20分) | 一个纳税年度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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