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全攻略
办理条件
一、华侨申请回原户籍注销地定居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国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
(二)有稳定的住所,即本人或配偶在当地有自有房产,或者在当地直系亲属、其他亲属有自有房产,自愿提供其长期居住;
(三)有稳定生活保障,即具有以下之一的生活来源:
1.本人受聘国内企事业单位或者自主创业,有稳定的收入;
2.本人在国内有退休金、养老金领取;
3.本人有足以保障稳定生活来源的积蓄;
4.本人国内亲属承诺愿意承担抚养或赡养义务。
二、符合以上“一”中规定的原户籍非本市华侨,申请到本市定居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⒈夫妻出国前不同户籍地,或一方在国外出生,申请到已恢复本市户籍的配偶所在地定居的,申请人与配偶登记结婚年限须达到我市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条件年限;为申请人提供住所和生活保障的担保人,须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关系;
⒉申请人为在国外出生的16周岁以下的华侨子女,应持中国护照入境;
⒊国外出生的60岁以上无依靠华侨,符合我市规定的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可随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申请到本市定居。
所需材料
1 . 广州市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 (原件)
2 . 国外居留证明翻译公证书 (原件)
3 . 护照或其他有效中国旅行证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原户籍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原件)
5 . 本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 (原件)
6 . 申请人的房产证或宅基地证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 . 稳定生活保障证明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8 . 村委同意接收为村民的书面材料 (原件)
9 . 担保公证书 (原件)
10 . 亲属关系公证书 (原件)
11 . 担保人的房产证或宅基地证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2 . 担保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3 . 申请人国外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14 . 申请人结婚证 (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 提交材料
2 . 现场收件
3 . 出具受理凭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增城市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增城市荔城街惠民路1号3号楼209室
联系电话:020-32829285
从化市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从化市街口新城中路39号
联系电话:020-87926390
萝岗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A栋320
联系电话:020-82118063
南沙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主楼7楼
联系电话:020-84986259
番禺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
联系电话:020-84636291
花都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花都区迎宾大道区委区府大楼408室
联系电话:020-36899307
黄埔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623室
联系电话:020-82378590
白云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白云区广园中路238号
联系电话:020-86381592
天河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天河区员村天府1号大院2号楼10楼
联系电话:020-38622627
荔湾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荔湾区逢源路129号6楼
联系电话:020-81377505
海珠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203室
联系电话:89088651
越秀区侨办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地 址:越秀区中山三路11号越秀区工商联大厦五楼
联系电话:8339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