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全文

导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最新消息:2016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经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通过,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3次修正。《兵役法》分总则、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战时兵员动员、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法律责任、附则12章74条,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平时征集

  第三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四章 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五章 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

  第六章 民 兵

  第七章 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

  第八章 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

  第九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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