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全攻略

办理条件

1.项目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

2.申请使用的海域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3.无管辖权和权属争议;

4.申请使用海域的界址、面积清楚;

5.符合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6.符合海上交通安全和航道畅通的要求;

7.海域使用论证结论切实可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 . 海域使用申请书 (原件)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申请使用的海域的界址图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经省级以上测绘部门认定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海籍调查表 (原件)

6 . 存在利益相关或交叉的解决方案或协议 (原件)

7 . 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8 . 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用海的意见材料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2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 移送相关业务处室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3楼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联系电话:020-3892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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