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全攻略
办理条件
1.项目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
2.申请使用的海域未设置海域使用权;
3.无管辖权和权属争议;
4.申请使用海域的界址、面积清楚;
5.符合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6.符合海上交通安全和航道畅通的要求;
7.海域使用论证结论切实可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 . 海域使用申请书 (原件)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书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申请使用的海域的界址图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金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资信证明材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经省级以上测绘部门认定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海籍调查表 (原件)
6 . 存在利益相关或交叉的解决方案或协议 (原件)
7 . 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8 . 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项目用海的意见材料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 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2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 移送相关业务处室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3楼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联系电话:020-3892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