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捐献渠道

导语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唯一渠道。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主席黄洁夫,在3日召开的一项研讨会上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黄洁夫介绍,我国目前每年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现阶段我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仅约0.6/100万人口,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据统计,截至今年12月2日,全国共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948例,累计捐献器官7822个。“2010年至2013年间共捐献了1448例,但今年已经有1500例。今年器官捐献量已超过往年的总量,我相信器官捐献的形势将越来越好。”

  据了解,国务院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建立了依托计算机系统分配器官的捐献系统。2013年2月,我国开始全面启动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原则,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已进入一个以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为主要来源的发展新阶段,并扩展到全国所有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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