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全攻略

办理条件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选址

1.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布局

2.场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设施设备

3.场区出入口处有消毒设备;有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人员

4.有执业兽医;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制度

5.有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选址

1.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布局

2.场区周围建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设施设备

3.有机动消毒设备;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有无害化处理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制度

4.有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制度。

所需材料

1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表 (原件)
2 . 场所布局平面图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制度文本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材料初审→移送业务部门

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广州市农业信息网→填报资料→资料审核→结果反馈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三.楼

联系电话:020-38920699

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地 址:白云区白云大道北岭南新世界西侧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020-8605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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