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渔业船舶临时检验证书核发(船长大于24米)

办理条件

1.申请检验的类别符合有关规定;
2.船舶结构、机电设备、与船舶安全和防治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符合规则要求。

所需材料

1 . 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 (原件)
2 .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改装渔船的经船检机构审批的改装图纸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捕捞渔船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船名核准文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材料→材料初审→移送业务部门

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广州市农业信息网→填报资料→资料审核→结果反馈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3楼广州市农业局窗口

联系电话:020-38920699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