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地区布局合理;
4.不影响经济安全;
5.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和公共基础设施;
6.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
7.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所需材料
1 . 项目申请报告 (原件,原件或复印件)
2 . 技术改造项目还应进行项目技术水平评价 (原件)
3 . 项目申请报告的附件 (原件,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受理通知书→审核→核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对符合核准条件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视需要在正式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进行核准时,视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明确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同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或提出初审意见上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包括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并向社会公开。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020-3892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