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证续期指南
导语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的街(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需每年签注1次。怎么办理居住证续期呢?
办理条件
温馨提示:
从2024年1月16日起,广州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取消发放实体居住证实现居住证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已经领取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实体居住证仍可继续使用,直至该实体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签注实体居住证。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签注。
办理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请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
证明材料应当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证明材料种类如下: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的,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在直系亲属自购房屋的,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备注:选择网上办理时按照页面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即可。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①线上办理: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进入“户政(治安)”选择“居住证业务”,在“申领居住证(电子居住证)”页面的点击“开始办理”并开始校验身份信息,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上传材料。②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领取流程: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申领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机构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可带齐资料到居住地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前台受理或在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下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居住证】获广州居住证网办入口/指南、居住登记办理入口、续签/补办指南、时长查询、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