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4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
导语 2014年广州经适房房源点在哪?2014年6月20日起,广州推出穗和家园(人和项目)经适房共1792套。2014年广州经适房怎么申请?
广州市2014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
为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称“经适房”)分配,我市于2014年6月20日起推出穗和家园(人和项目)经适房共1792套,公开向已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以下称《准购证明》)并符合经适房购买条件的家庭销售。此次经适房在市住房保障办的监管下由代建单位自行组织销售。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的经适房房源为白云区的穗和家园,属于社会力量建设项目。房源点情况见表1。
表1 穗和家园经适房房源情况表
房源点 |
所在区 |
类型 |
销售方式 |
建设方式 |
房屋基准价格(元/ m2) |
套数 |
三房一厅 |
两房一厅 |
穗和家园 | 白云区 | 18栋13层电梯楼 | 预售 | 社会力量建设项目 | 5817.17 | 1792 | 896 | 896 |
二、销售对象
本次经适房的销售对象是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申购经适房条件,已取得《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的轮候家庭。
三、销售程序
(一)样板房开放及登记购房意向(6月20日-6月23日)
本次经适房销售在白云区穗和家园项目现场设立销售中心进行样板房开放及登记购房意向。销售中心具体地址及乘车指引见附件1。
申请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到销售中心填写并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登记购房意向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后不能撤销。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意向登记,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购房意向登记。购房意向登记在2014年6月23日下午5时截止。购房意向登记流程见附件2。
(二)公布意向登记情况及评分排序(6月26日)
6月26日,市住房保障办公布购房意向登记情况。参加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市住房保障办在当天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
(三)公示、投诉举报(6月27日-6月30日)、购房资格复核、异议申诉、异议复核及举报核查(7月1日-7月17日)
评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办于6月27日~6月30日在销售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公布房屋的选房顺序,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接受投诉举报。7月1日~7月17日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已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如申购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同时进行申诉核查及投诉举报核查。购房资格复核、异议申诉流程见附件3。
(四)公布复核情况及选房顺序(7月18日)
市住房保障办于7月18日在销售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公布投诉举报和购房资格的复核情况及选房顺序。
(五)打印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7月19日-7月22日)
市住房保障办于7月19日~7月22日发放《经济适用住房配售通知》(以下称《配售通知》)。购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在此期间到销售中心(地址: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华通广场)领取《配售通知》,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有效登记的申请家庭数量超过房源点房源数量时,按房源数量的1.8倍向符合资格的申购家庭发放《配售通知》,选房顺序号超出房源数量的申购家庭,如有剩余房源,方可认购房屋。凡取得《配售通知》的申购家庭有房源可选择时放弃选房的,均视为弃购1次,其中《准购证明》有效期届满的申购家庭弃购的,不再给予选房认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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