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师执业证书办理指南(首次注册)

导语 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自己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书》的区别与联系:

《医师资格证》(又称执业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是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你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你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你犯了什么问题,可以吊销你的执业证的。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绿色封皮证书)

办理须知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注册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所需材料

1、医师首次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红底彩色大1寸照片2张;
3、申请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6、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7、聘用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中专、大专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须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9、取得资格证后2年内未办理注册的,需由二级以上教学、综合性医院出具近期3个月以上培训证明。(注明培训时间、内容,并考核合格)

办理流程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市卫生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

020-389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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