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护士变更执业注册办理指南(入省变更)
导语 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必备证件,对于护士来说,及时办理执业证的延续注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有关护士执业证延续注册的实用方法和步骤,帮助护士们顺利完成证件的办理。
已在外省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护士执业证,现拟在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岗位上执业的注册护士需要办理入省变更注册。广州护士变更注册怎么办理?广州护士变更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广州护士变更注册在哪里办理?下面小编整理了广州护士入省变更注册办理指南,以供参考。
办理须知
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不得在尚未注册的医疗机构单独从事护理活动。
所需材料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毕业证(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及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具体参照粤卫办〔2005〕83号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100张床位以上的一级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填表
申请人自行在广东省卫生厅网站(http://www.gdwst.gov.cn)下载区域下载打印《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3),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准备材料
入省变更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附录3)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负责部门。
单位复核并录入信息
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由审核人和部门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栏由法定代表(授权者)签字并盖医疗机构章。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护士执业证书》集中统一交辖区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入省变更注册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管理版)上予以记录,并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执业医疗机构、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注册
省卫生厅收集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的申请,审核合格者通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给予确认,加盖广东省卫生厅护士注册专用章,并向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省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变更注册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
受理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市卫生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
020-389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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