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土地管理新规的看点有哪些?
导语 2013年广州土地管理新规的看点有哪些?2013年广州《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反馈意见渠道有哪些?
看点4
按起拍价145%“限地价”
按照规定,广州将执行全市统一的土地供应政策,编制实施全市统一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各区、县级市要在全市土地市场统一信息发布平台上组织土地出让。
广州将由市发改委牵头,研究制定产业项目用地预评估和遴选制度,试行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建、扩建产业项目进行供地前和投产后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机制。
《意见》对工业用地使用年限首次作了规定:工业用地可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土地出让年限为二十年、三十年或四十年,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后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再视情况有偿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也意味着,企业拿到工业用地后低效利用,可能将被收回。
近期,白云、海珠、番禺都诞生了新“地王”,周边房价也应声上涨。应对新形势,《意见》作出一系列新规定:商品住宅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限地价、竞配建拆迁安置房”、“商品住宅用地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出让。而商业服务业用地可采取“限地价、竞配建公共设施”方式出让。“限地价”的最高限价按照土地出让起始价格的145%设定。这也是广州首次提出将限地价的范畴扩展到商业用地。
《意见》还敲定了调整规划容积率(或建筑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按照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调整容积率的,无须调整土地综合开发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执行规划条件,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减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看点5
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按照规定,广州将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流转。广州将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人采取公开方式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政府征收的土地,一种方法是公开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在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平台上公开发布信息并进行交易,政府也不会收取费用;另一种是“还地于民”,例如100亩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占10亩,就收取10%的红利,土地可以出让,出让后几年或十几年,可能增益10倍,而且土地还是农民的。据透露,已在增城试点,效果不错,以后将会在增城、花都、番禺推出。
此前,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将借鉴成渝试点“地票”流转。试点“地票”的相关条文也写入了此次的意见中。其中明确规定,广州将实行土地整治结余指标市场流转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制定流转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的配套政策,建立用地指标流转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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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反馈意见渠道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起草的《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合共101条内容,涵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供后监管、闲置土地处置、农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现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1.邮寄至广州(楼盘)市豪贤路193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30)或广州市府前路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审查处(邮政编码:510032)
2.传真号码:020-8334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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