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导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

  一、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校2013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考试方式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类别)

总分

政治和外国语

业务课1和业务课2

备注

哲学[01]

315

45

80

各学院可在不
低于学校复试
资格基本线的
基础上,根据
本学院生源和
招生规模的实
际情况,确定
本学院各学科
(专业领域 )
的复试线和复
试要求。

经济学[02]

360

55

95

法学[03]

340

55

95

教育学[04](不含教育硕士[0451]

320

50

170

教育硕士[0451]

310

50

85

文学[05]

355

55

85

理学[07]

300

45

80

工学[08]

320

50

80

医学[10]

310

50

170

管理学[12]

365

55

90

艺术学[13]

320

45

80

A类考生、B类考生

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管理类联考([1251][1252]

155

外国语50
管理类综合能力95

法律硕士联考[0351]

330

50

90

强军计划
单独考试

290

40

60

  *A类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B类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符合照顾要求的考生,若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复试线可总分降15分。

  说明:

  1.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2. 第一志愿专业达到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请于3月15日后上网进行复试资格查询(http://yzb.buaa.edu.cn/)或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的查询方法相同。

  3.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资格将电话通知相关考生,请考生接到电话后与相关学院联系咨询复试事宜。

  二、关于调剂

  1.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专业达到所在相应学科门类(专业类别)的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且满足调剂学院的复试要求,即可以申请进行调剂,经申请调剂学院同意后参加复试。

  2. 我校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申请。

  3. 在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对达到教育部复试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通知办理向外调剂手续。未达到教育部调剂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或者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一律不得申请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三、检查与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和举报电话:010-82317583

  E-mail: jjbzbs@buaa.edu.cn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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