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改增减税超400亿 2013将扩大范围
导语 财政部昨日发布消息,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2012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去年减税超过400亿“营改增”将扩大范围
财政部昨日发布消息,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2012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去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目前试点地区已经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据统计,在12个省市的试点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21.6万户,占21%;小规模纳税人81.2万户,占79%。交通运输业16.1万户,现代服务业86.7万户。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据悉,营改增试点不仅减轻了企业税负,还促进了服务业发展,解决了重复征税,扩大企业业务领域,提升企业议价能力。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营改增”试点座谈会。会议明确,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区域范围,适时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广东去年11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截至去年12月18日,有13.04万户纳税人(不含深圳市)经国税机关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完成税种登记等手续,可以正常办理纳税申报等国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