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起人事档案保管逐步实行免费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可按经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的成本价收费,并逐步实行免费服务。新规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昨天,广东惠州传出消息,该市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从1月1日起大幅下调,即由原来的240元/年下调到120元/年,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
另外,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原人事部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档案管理费,也由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