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私下转让火车票将取消订票资格
2013年1月16日~18日为团体火车票取票和送票阶段,订票企业经办人可于1月16日后登录网站查询应支付金额。
东莞东火车站提醒,企业经办人取票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果加盖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团体火车票出现“转让转售”、“加价发售”、“炒票”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此外,订票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不取票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并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据了解,今年共有889家企业参加外来工团体火车票申报,共申报数量219017张,其中确认提交195665张票,成功确认订票的有171949张票,发票数量和提交成功率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东莞火车东站提醒,确认订票数量500张以上并有提前预约的企业,铁路部门可提供送票上门服务;其它企业的经办人根据网站公布的取票日期,必须携带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凭《企业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事先复印一份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相应业务办理点取票,并以现金支付全额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