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异地高考】2013年至2016年广东异地高考报考条件一览
2012年12月31日,广东异地高考方案终于“压线”出炉。
新政分三步实施,从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的外来工其子女可参加高考;从2014年起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的外来工,其子女具有3年完整学籍可参加高职录取;2016年起,外来工符合上述条件,其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高考。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广东借考但需回乡录取。作为异地高考配套政策的异地中考也将于明年出炉。
新政三步走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的“异地高考”政策将分三步实施———
2013年起,已积分入户可同等录取
第一步,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通过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者,实际上已经具有广东户口,因此他们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是毋庸置疑的。
而政策主要影响的人群是目前在读即将面临高考的学生(读高二和高一)。因为按照原来广东的政策,需要在高一之前把户口迁来广东才能在广东高考,所以即便高中阶段有户口也不能在广东高考。
而在新政之下,不管你之前户口在哪里,如果你在2013年有了积分入户,那么你就可以在广东高考,没有了户口年限的制约。
2014年起,满足5条件可考高职
第二步,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真正可“异地高考”、异地高考条件
最后,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也就是说,真正的异地高考要在4年后实现:对高校层次不设限,既可以考高职,也可以考本科院校。 对于外来工与子女要求的条件与报考职校的类似,但就再附加两个条件:一是学生需要在广东参加中考,二是还需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有高中3年学籍。
未达条件考生:2014年起可本地借考回乡录取
对于暂不符合在广东省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知》指出,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省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解释,为保障不符合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广东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出地参加高考。
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从2014年起,也可在广东省借考,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实际上近年来,省教育考试院每年都协调相关省招办为未能报名的考生回原籍报上名,参加考试,今年仍将为考生提供这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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