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缴纳时间
导语 基金缴纳义务人应自2012年10月1日起申报缴纳2012年第三季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问:请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的规定:“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基金缴纳义务人应自2012年10月1日起申报缴纳2012年第三季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导语 基金缴纳义务人应自2012年10月1日起申报缴纳2012年第三季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问:请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1号)的规定:“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基金缴纳义务人应自2012年10月1日起申报缴纳2012年第三季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